河青新闻网讯(记者张环麟)张宁(化名)在一家美发店办了储值卡后不久就发现该店不再营业,便找到店主刘伟(化名)要求退款。刘伟却以储值卡上的店名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致为由,拒绝退款。近日,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。
据介绍,桥西区法院受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后,调解员认真阅卷,发现刘伟经营的美发店注册名称的确同张宁储值卡上、储值凭证上的名称不一致,于是向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。张宁称,办理储值卡时,自己是按照刘伟的指示操作,并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店名不一致的情况。刘伟则表示,储值卡的名称不是他经营的店铺,拒绝退款。
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,PG电子调解员进行了实地走访,发现涉诉美发店牌匾上的名称与张宁储值卡、储值凭证上的名称一致,而非刘伟营业执照上的名称,于是立即给刘伟打电话。听到调解员已到现场后,刘伟承认张宁在其美发店办理了储值卡。最终,在调解员的努力下,当事双方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,这起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