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随着医疗美容需求日益旺盛,“皮秒”、“水光针”、“光子嫩肤”等各种新型美容项目日渐流行,一些美容机构争相开展医疗美容服务,行业乱象层出不穷,引发的医美纠纷更是屡见不鲜。来福州旅游的张女士就遭遇了美容变“毁容”,因术后效果不符合预期,她质疑美容机构的资质与宣传承诺,最终双方对簿公堂。这一期的《热案大家谈》,就来关注这起因“皮秒”手术引发的医美纠纷。
张女士是一名美容顾问,2022年3月,从北京来福州旅游。张女士本想着旅游、变美两不误,于是,便团购了福州一家医美机构的超皮秒美容套餐。张女士说,因为自己就是美容顾问,对皮秒有所了解,知道皮秒其实就是通过激光来美容,可以改善肤质、淡化暗沉、祛斑等。
张女士说,当天的美容体验还算顺利,自己也对效果期待满满。做完美容后,她就回到了酒店休息,然而,第二天噩梦就开始了。
疼痛难忍的张女士,立马找了福州的一家医院进行诊治,医院诊断为烧伤、细菌性感染。张女士心急如焚,当天下午,她辗转来到另一家医院,这一次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、湿疹样皮炎。
张女士说,现在脸变成这样,她无法接受,身为美容顾问的她,更不知道顶着这样一张脸要如何开展工作。出于自己美容顾问的职业经验,张女士认为自己的毁容和前一天的美容服务一定有关系,于是,就找到了这家医美机构要讨个说法,然而,对方并不认账。
愤怒不已的张女士马上去查了这家医美机构的信息,结果才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资质做皮秒服务。
没有相应医疗资质,竟然敢给顾客提供服务。愤怒的张女士立马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,最终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在核查事实无误后,对该医美机构作出行政处罚,处以罚款5000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16000元。
美容变毁容,张女士的生活和工作都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,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最终,张女士对该美容机构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退还服务费9800元,赔偿三倍服务价款29400元。
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经审理认为,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医美机构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,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的认定问题。医美机构在明知其不具有医疗美容相关资质情况下,仍然向张女士提供案涉服务,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对消费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,构成欺诈。
虽然欺诈行为确定,但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该美容机构却以张女士本人从事美容顾问为由,认为张女士在知晓皮秒服务操作流程的情况下,依旧自愿接受皮秒服务,想要以此推卸责任。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认为,医美机构虽然主张张女士知悉皮秒操作流程、注意事项,但未能举证证实张女士对医美机构不具有手术资质的行为为明知,而且,美容机构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。
最终,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定医美机构有过错,支持张女士退还服务费9800元,PG电子app赔偿三倍服务价款的诉请。同时,判决医美机构赔偿张女士医疗费、误工费、鉴定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4476.44元。
法官提醒,因美容消费存在经营者资质不足、消费告知不足等原因,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。消费者在选择“医美”机构时,一定要慎之又慎,注意查看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及主诊医师的执业医师资格,结合所选择的医疗美容项目,判断该机构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医疗美容服务的资质。在追求美丽的同时确保生命健康安全,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采取合理合法方式,维护自身权益。
问题1:本案中认定医美机构构成欺诈的关键依据是什么?法院判决医美机构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,并要赔偿张女士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3万余元,这都是出于什么法律原则做出的裁决?
问题1:本案中适用三倍赔偿而非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,反映出医美纠纷法律性质认定的哪些特点?您如何看待医美服务在“医疗行为”与“消费服务”之间的法律属性争议?
问题2:当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在应对新型医美纠纷时是否存在哪些法律适用难点?如何进一步规范目前良莠不齐的医美市场?